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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了二個星期的時間

親自以人體作實驗

(那個活體就是我,屍體是那些為了生存而拿著他們的吸管到我腿上的蚊子),

唉!有些受害者,連享受都沒有(不知是不是脂肪層太厚,他還在找血管?Innocent),

就到了另一個輪廻了,他們的一生原本就短了,但是我讓他再短一點了,我只是替天行道擺了,

在那被虰的當時,只有抱著寧可錯殺一百,不可放過一個的心裡,開殺戒了

有些就比較不無辜,罪證確著的被抓到了,一身的鮮血,

因著我們的共同努力完成了比較

南部:嘉義 (應該算是南部了吧)==>這個讓我癢了一個星期

北部:林口==>二天就消了

看來很明顯了吧!! 我的想法錯了!!

看來只是我對南部的蚊子過敏反應比較大一點擺了

但是主題不想改了

由於之前學的都忘了所以看了維基百科

蚊子雌蚊以吸血維生(不過是為了他們下一代做的),口器化為細長的喙,以利刺穿動物皮膚,其口器上佈滿了鋸齒狀的突出,減少了和我們神經的接觸,減少了疼痛感,他們吸血時會反覆的穿刺,之後以口針劃破微血管,讓他形成血池,他就可以享用大餐,沒想到他們在千均一髮之際可以做這麼多事啊!

他們是利用CO2,汗,溫度感應到我們的存在(一些恆溫動物),此外男性,胖子或是 O型血也是他們的愛好

過敏反應,雌蚊會分泌唾液以防血液凝固,

這一段就很重要了"第一次被咬時,身體不會有任何特殊反應。但從第二次開始,身體的免疫系統會釋放出一種稱為組織胺的蛋白質,以便對抗蚊子所帶來的外來物質,造成皮膚發癢和紅腫。這種刺激性感覺,乃是被叮咬者對蚊子唾液的一種過敏反應。"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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